與一位策展人商討舉辦一個藝術展覽時,
他第一個要知道的策展條件,
是這個展覽的預算支出上限(包括他的策展酬金)。
因為要先有預算,才能考慮其他實務安排,
包括展覽規模、參展人數
(有些參展者可能要支付參展費;
有些則可以收取參展費)、
展覽作品數量、場地選擇、
場地佈置及其他場務安排。
策展人表示沒有預算,
很難策劃一個好的展覽,
因為很難一邊策展、
一邊尋找資金。
然而,
策展人也表示他曾策劃過一個無預算的展覽,
但那是一個實際上沒有上限的預算:
展覽的贊助商贊助了一大筆資金,
怎麼也用不完。
他說真懷念那些年代的業界好景氣的美好時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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