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香港參加傳統的書畫聯展,
主辦單位多會事先通知參展者展位的尺寸,
以便大家準備大小合適的展品。
我最初參展時,總習慣用盡所有空間來提交作品。
但漸漸地發覺,
單純考慮展位面積並非最理想的做法。
相同的展出空間,
若置於大型展覽場地,
與放在小型展館中,
視覺上的空間感截然不同。
以我個人的選擇來說,
現在若在大型場館參展,
我會善用空間展出較大幅的作品;
而在小型場館,
我則選擇留白,
改為展出小巧的畫作。
我曾在小型展館展出較大幅的作品,
對比整個展場空間的比例,
視覺效果並不舒適,
自覺有如衣不稱身般格格不入。
因此,如今若為了參展而創作,
要決定展品大小,
我也會將展覽場地的大小一併納入考量。
其實,這種對作品尺寸與空間關係的思考,
同樣適用於展覽場館的營運規劃:
大型場館適合舉辦大氣磅礡的展覽或活動;
小型場館則適合舉辦小巧精緻的展覽或活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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