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為一個聯展完成創作了兩幅水墨作品。
在交畫期限前一日,
我手癢又在新作品上添了幾筆。
那些筆墨因為墨化程度不同,
筆觸也與之前略有偏離,
於是破壞了整幅畫的整體風格。
我自覺就是因為那幾筆把畫弄壞了,
所以不能交去參展。
於是只能交出其他畫作取代。
其實在創作一幅作品時,
到某一刻覺得完成了,
就停止繼續創作;
之後再看作品,
又覺得創作還未完成,
其實是不足為奇的,
因為人的感覺是不斷發展和改變的,
對自己的作品的要求也會有改變。
但有些創作媒介類型的創作,
作品很難添加內容。
例如在宣紙上畫的水墨畫,
畫作要講氣氛、重留白、
整體要求筆墨風格一致。
後補的內容與原畫作容易不配。
今次的創作啟發,
是完成創作後不要亂加筆墨,
以免壞了創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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