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的藝術展覽,
主辦者或策展人通常會要求參展者
為他們創作的展品,
提供創作人的姓名,
展品的名稱、創作理念和解說,
以及其他與其創作生涯相關的資料等。
(當然,個展的創作人可以自行定義任何表達形式。)
在參加某個藝術聯展時,
一位參展者表示他不擅長撰寫這些內容,
並詢問是否可以不寫。
策展人建議最好還是要寫,
原因是觀賞者在看展覽時,
如果他喜愛某件展品,
除了展品的內容之外,
他通常會想進一步了解參展者是
一位怎樣的創作人。
因此,最好在別人詢問之前主動表達出來;
這樣就不需要向每位觀賞者逐個解說。
策展人想說的是,
一般觀賞者是如何看待藝術展品:
觀藝觀人,
藝與人是一個整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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