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1月18日星期四

創作日常43 - 生活日常裡的創作日常


 

很多創作人的創作地點是在其住家,

他在創作的過程中,

一定會被家裏發生的任何大小事務干擾。

例如他用飯枱繪畫,

到開飯時間,

他就要執拾畫作畫具,

讓出飯枱開飯。

 

就算他有工作室,

他在創作過程中不被干擾,

但他也可能一到某段時間,就不能創作,

例如他要在某時,

要接湊她的小女兒放學。

 

一個創作人回到日常,

一樣要處理柴米油盤鹽醬醋茶水電媒等生活事項。

 

一個創作人,

他會不會投訴這些生活事務,

剥削了他的創作時間呢?

 

投訴的對象會是他的家人,

或是共同生活的伴侣?

 

他若不想處理這些生活日常瑣事,

他要誰代替他處理? 

僱傭或鐘點工人?

 

最近觀看了由積絲汀蒂耶導演的《墜下的對證》電影, 

劇中的男主角丈夫就常常向女主角妻子埋怨:

他要用很多時間照顧有弱視的約十多歲的兒子,

因而剝削了他的很多的創作小說的時間。

 而事實上,她的妻子也要用很多時間照顧兒子的,

她也是寫小說的。

 

但是,他若能多了時間,

就一定能增加創作產出嗎?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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